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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事,你的,眼睛,是有,刑事犯罪
提問: 防衛過度
問題補充: 同時有兩個人去別家去幫忙,有一個人是那家親人(簡稱甲),還一個是他鄰居(簡稱乙),他們同時在幫人做事,但甲說乙做事太慢,跑上去打了乙一巴掌,乙說了一句,哥,你打我了,甲說,我打你怎么著。接著用腳去踢乙,沒踢到,接著又用手去打乙,乙為了防止再受到傷害,手握拳頭,去擋了一下,結果不小心打到甲右眼睛,使其至殘(只是甲自己說的,沒經法醫鑒定),后來甲要乙賠償3萬元人民幣,在雙方的調解下,最終賠償1.9萬人民幣。(甲家人恐嚇乙,說不賠錢,就讓警察來解決,讓你去坐牢,甲方親戚在公安機關工作,乙不懂法律,怕去坐牢,后來接受甲方要求)各位,乙是否是防衛過當?是否是乙方一個人的過錯?是否讓乙方付1.9萬元?
医师解答: 手握拳頭,去擋了一下,結果不小心打到甲右眼睛,,乙是否是防衛過當?
按你的描述,不構成犯罪,當然也就不會坐牢.
刑事犯罪要求嫌疑人有主觀故意,乙"手握拳頭,去擋了一下",不過對該過程要有證人,并且甲打乙也要有證人,或者最好是有驗傷的證明
但是,民事責任是要承擔的,從民事角度看,雖然甲有過錯在前,但乙就很難證明是甲故意用眼睛去撞乙拳頭,不賠是不行,賠償多少,得看雙方的過錯比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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