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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問: 請大家公決 問題補充: 20年前他是我的初戀,20年后我們的婚外情已有一年,應該說我給了我所能給他的一切,而他卻從沒有給我買過任何禮物,請飯也是次數稀少.不超過30元錢.這一切我都能忍受,最不能讓我忍受的是,處處都是我主動,我給他發短信抒發我對他的感情,有好吃的做給他吃、生日給他買禮物、連他的女兒、母親我都買他們愛吃的東西和禮物,他讓我做的事情我都盡心竭力做好.最近,兩個人連見面的機會都越來越少,更不用提肌膚之親了,最近又提出我們不在有性,就做一般的朋友,彼此有個牽掛就行了。(原來我們一個月有一次性),不知溫度下降如此之快,我很痛苦,決定和他分手。請大家公決,分還是不分? 医师解答: 錯誤的開始,不要乞求正確的結束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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